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镇政府大楼怎么盖到粮田里

2000-04-06 来源:文摘报  我有话说
今年福建省政协八届三次会议期间,政协委员吴声海一份有关查处乱占耕地的提案的落实情况,引起了当地媒体的注意。

吴声海的提案反映的是福州市马尾区琅岐镇政府搬迁占用良田一事。日前,吴声海委员就此事对记者说:“琅岐政府搬迁以后,不是往丘陵的那边搬,而是在一片广阔的良田里面盖起一座很大的办公楼,而且前面还有广场、停车场,两边、外侧还有围办公楼的一个河,为了跟外面的公路连接起来,又修了一条很大的公路,几十亩的地不能耕种了。”

琅岐镇1996年根据福州市城市发展规划确定了琅岐镇发展规划,并利用1997年福州市在琅岐的现场办公会上确定的给琅岐500亩土地自行开发的权限,对岛上土地进行开发建设。在这样的背景下,琅岐镇政府办公大楼项目未批先用,1998年中央土地政策收紧,冻结令下发后,他们根据清地补办政策,以镇科技培训中心的名义为办公大楼及停车场用地、绿化地9.54亩补办了手续。那么,琅岐镇政府的这种做法是否合法呢?福建省土地管理局法规监察处的尹处长认定这是一种违法行为。

这样严重的土地违法案件是怎样查处的呢?据了解,吴声海于1999年1月在福建省政协八届二次会议上提出提案后,福建省土地局组织检查直属大队进行了查处,并于1999年6月16日下发了《土地违法案件行政处罚决定书》,责令琅岐镇政府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27240平方米,拆除在非法占用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及附属设施,同时处以272400元的罚款,然而此事却没有得到很好的执行。

在媒体的压力下,琅岐镇有关负责人到政协会上给吴声海委员和土地部门一个答复:接受罚款和政府大楼迁回原址。

到记者发稿时,琅岐镇政府27万多元的罚款已经交清。尽管目前还看不出任何搬迁的迹象,但镇政府至少口头上表示,正在筹备搬回原址。事情似乎已经得到了解决,可是,这样能真正杜绝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吗?

(《经济日报》4.4冯争庆伊圣涛文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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